学生工作处(党委学工部、武装部)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由思想政治教育科、资助与实践科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、武装部办公室、学生事务科、宿舍管理科等六个科室组成。主要开展一下工作:
(一)学生教育管理
1.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,统筹安排和宏观指导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2.负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,对全校学生的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指导、部署、协调、考核和表彰;
3.负责制定、修订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
4.负责在校学生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,负责学生评奖评优和学生违纪教育处理工作,负责学生保险投保和理赔工作,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;
5.负责宿舍楼内住宿学生的日常服务与管理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宿舍文化建设、宿舍安全管理及文明宿舍的评定等工作;
6.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,组织开展各类学风教育活动;
7.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;
8.负责学生思想动态调研,针对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;
9.负责开展学生思想教育主题活动,做好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;
10.负责易班建设、学生信息化管理建设和学生工作媒体工作;
11.负责“一站式”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工作及社区文化建设等工作;
11.负责全校学生档案建设工作。
(二)队伍建设工作
1.负责制定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整体规划,组织开展学习、培训培养、工作考核和评优、职称评审等工作;
2.负责学生组织建设发展、统筹管理、规划工作。
(三)资助与实践工作
1.负责学生资助工作,做好奖、贷、助、勤、补、减、免和绿色通道工作,开展资助育人工作;
2.负责全校学生劳动实践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;
3.负责全校红十字会工作。
(四)心理健康教育工作
1.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,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、干预和援助工作,指导各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;
2.负责全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工作。
(五)人民武装工作
1.负责组织学生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教学工作,组织大学生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、动员工作;
2.负责国防教育和“军民共建”和“双拥”工作。
(六)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业务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