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2020—2021学年第二学期(春季学期)学生工作处第十五周主要工作

发布时间:2021年06月07日 点击次数:[]

时间

学校工作(学生工作处)

责任科室

院系工作

6.7-6.13(第十五周)

1.2021届毕业生三优评审结束下发文件;

学生事务科


2.自治区四优工作开始公示;

学生事务科


3.联系党政办证书盖章;

学生事务科


4.一帮一工作通知发文;

学生事务科


5.毕业生离校办理手续;

学生事务科


6.2021年第二学期无人监考公示;

学生事务科


7.人道文化传播基地工作与红会对接;

学生事务科


8.安排毕业生物品交流会;

学生事务科


9.制作无人监考班级证书;

学生事务科


10.开展辅导员工作考核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1.做好“学党史 守初心 担使命”辅导员推文汇总及展示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2.准备第35期大学生成长论坛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3.做好各学院“学党史 守初心   担使命”主题班会推文展示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4.思想政治教育推文展示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5.开展心理咨询与服务工作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16.做好日关注周汇报和重点生跟踪教育工作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17.导出20级学生学业与生涯发展测试报告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18.深入各学院开展订单式团体辅导活动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19.各学院上交5.25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材料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
20.国旗护卫队流动为升、降国旗;

武装部办公室

美术学院

化学化工学院

21.加强对宿舍楼夜间晚归、夜不归行为的检查力度,重点关注有偿替寝、在宿舍内喝酒、吸烟、打架等行为,发现违纪严肃处理;

宿舍管理科

各学院

22.做好卫生、违纪周汇总,及时向各二级学院反馈;

宿舍管理科

各学院

23.研讨、制定宿舍承包方案。

宿舍管理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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