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2020—2021学年第二学期(春季学期)学生工作处第十二周主要工作

发布时间:2021年05月20日 点击次数:[]

时间

学校工作(学生工作处)

责任科室

院系工作

5.17-5.23(第十二周)

1.重新调整二十三届校运动会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“优秀组织奖”评比细则;

学生事务科


2.发放乌兰夫、国家奖学金证书奖杯;

学生事务科


3.联系二级学院交接档案;

学生事务科


4.配合组织部审核2021年入党学生是否有违纪行为;

学生事务科


5.2021年毕业生三优公示;

学生事务科


6.制作无人监考,诚信班级证书;

学生事务科


7.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;

学生事务科


8.退役复学学费减免;

学生事务科


9.出台2021年一帮一文件;

学生事务科


10.办理学生证;

学生事务科


11.开展辅导员、班主任培训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2.开展辅导员工作考核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3.做好“学党史 守初心 担使命”辅导员推文汇总及展示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4.准备第35期大学生成长论坛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5.思想政治教育推文展示;

思想政治教育科


16.开展心理咨询与服务工作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17.做好日关注周汇报和重点生跟踪教育工作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18.组织20级学生参加学业与生涯发展测试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19.深入各学院开展订单式团体辅导活动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20.外国语学院心理咨询室挂牌仪式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
21.开展5.25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
22.数学与统计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法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启动2021年“品味书香”读书分享活动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
23.心理健康教育推文展示;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

24.各二级学院配合国旗护卫队运动会升旗

武装部办公室



25.国旗护卫队流动为升、降国旗;

武装部办公室

传媒学院 体育学院

26.加强对宿舍楼夜间晚归、夜不归行为的检查力度,重点关注有偿替寝、在宿舍内喝酒、吸烟、打架等行为,发现违纪严肃处理;

宿舍管理科

各学院

27.做好卫生、违纪周汇总,及时向各二级学院反馈;

宿舍管理科

各学院

28.深入教育学院和体育学院检查宿舍卫生情况;

宿舍管理科

教育学院  体育学院

29.研讨、制定宿舍承包方案。

宿舍管理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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