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充分调动参训学生的积极性,发挥其主动性、积极性,拟决定军训期间进行评优评奖,做到鼓励先进,鞭策后进,制定本评比条件及奖励办法。
出勤检查评比
一、参训学员出勤
(一)评比标准
1.评比采用10分制;
2.参训学员原则上要求全员全天满勤,出勤人数(不含见习生)占院系人数比例低于90%,每天次扣1分,累计达3次取消评比资格;每多1%,加0.5分,至满分止;
3.参训学员无迟到、早退,否则每人次扣0.5分;
4.集合拖拉每天次扣1分,军训期间,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资格;
5.参训学员要求统一着装出勤,有不着装者每人次扣0.5分,大面积不着装、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资格;着装不齐者所在院系每天次扣1分。
二、跟训辅导员出勤
(一)评比标准
1. 评比采用10分制;
2. 跟训辅导员原则上要求全天跟训,迟到、早退每天次扣1分,累计达3次取消评比资格;缺勤每天次扣2分;无故缺勤达3次取消评比资格;
3.跟训辅导员因故请假,1天以内每次总分扣1分,3天以内总分扣3分,超过5天,总分计0分
4. 跟训辅导员要求统一着装出勤,有不着装者、着装不齐者每天次扣0.5分。
三、评选方式
(一)出勤数据原则上以学工处军训办公室上报数据为准,若评比小组能进行跟踪检查统计,则以评比小组统计数据为准;每天一汇总;
(二)参训学员每天评比分数累计相加后乘以70%计入总评;
(三)跟训辅导员每天评比分数累计相加后乘以30%计入总评。
(四)参训学员与跟训辅导员得分按规则累计相加后,进行总评。
四、评选名额设置
出勤检查评比共设置8个名额,评选出8个院系。
五、奖励方式
(一)召开军训总结大会,公布评选结果;
(二)由军训办公室颁发奖状。
队列表演评比
一、评比标准
(一)队列成员精神面貌昂扬向上,精、气、神饱满;
(二)队列表演进、退场紧凑有序;
(三)队列表演中,成员着装统一、整齐;
(四)队列表演中,认真严肃,听从指挥;
(五)队列表演中,排面整齐;整体动作标准到位,整齐划一,齐步时上体正直,手脚协调,节奏分明;正步时上体正直,摆臂有力,踢腿迅速,砸地有声,手脚协调,节奏分明;换步时动作自然流畅。
二、评比方式
(一)各院系军训方队在军训总结大会当天进行现场队列表演;
(二)由队列表演评比小组进行评选。
三、评奖名额设置
队列表演评比共设置8个名额,评选出8个院系。
四、奖励方式
(一)召开军训总结大会,公布评选结果;
(二)由军训办公室颁发奖状。
内务检查评比
一、评比标准
(一)宿舍地面、墙面、门面干净卫生;
(二)被子叠放整齐,床铺整洁、无杂物;
(三)鞋子、衣柜、行李箱、行李包、水壶、桌凳摆放整齐;
(四)洗漱用品摆放整齐、集中、美观;
(五)宿舍内不乱挂衣裤、袜子、毛巾等物;
(六)宿舍内无烟味,无酒味,无臭味。
二、评比方式
由内务检查评比小组每天检查,进行评比。
三、评选名额设置
内务检查评比共设置8个名额,评选出8个院系。
四、奖励方式
(一)召开军训总结大会,公布评选结果;
(二)由军训办公室颁发奖状。
军训优秀组织单位评比
一、评比标准
(一)文体活动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的;
(二)出勤检查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的;
(三)队列表演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的;
(四)内务检查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的。
二、评比方式
由学工处根据文体活动评比结果、出勤检查评比结果、队列表演评比结果、内务检查评比结果,综合择优进行评奖。
三、评比名额设置
军训优秀组织单位奖共设置8个名额,评选出8个院系。
四、奖励方式
(一)召开军训总结大会,公布评选结果;
(二)由军训办公室颁发奖状。
军训优秀学员评选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按时起床、集合迅速;
(二)按规定着装、军容严整;
(三)不迟到、不早退、无缺勤现象;
(四)按规定整理内务,动作熟练、内务整洁;
(五)全部完成训练项目,训练刻苦,成绩突出,是同学和教官公认的学习表率;
(六)遵守操场、课堂和公共场所纪律;
(七)尊重教官、团结同学;
(八)认真学习军事理论课程,成绩优秀。
二、评选方式
(一)第一学期军训期间开展此项评选工作;
(二)各连队由教官组织学生评选,并报军训办公室审批。
三、评选名额
视学生实际表现确定优秀人数。
四、奖励办法
(一)召开军训总结大会,公布评选结果;
(二)由军训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,并记入本人档案。
文体活动评比(拔河比赛、歌咏比赛)
一、拔河比赛
(一)评比标准
1. 比赛双方及次序通过抽签决定,偷换对手、次序以及弃权的院系取消评比资格;
2. 比赛按拔河比赛规则(见附件)进行,严重违规的院系取消评比资格;
3. 比赛双方应做到文明友好,任何发生剧烈冲突、破坏比赛秩序、造成现场混乱的院系取消评比资格;
4. 每方男女各10人,每方共20人,参赛人员中途不得更换;
5. 参赛选手统一着装参赛;
6. 参赛一方所在院系学员不得给对方喝倒彩;
7. 参赛方不得有言语辱骂或肢体冲突等人身攻击行为;
(二)评比方式
由文体活动评比组组织各学院连队进行现场比赛,最后胜出的3个学院连队为获奖方。
(三)评比名额设置
拔河比赛共设置8个名额,评选出8个院系。
(四)奖励方式
1.召开军训总结大会,公布评选结果;
2.由军训办公室颁发奖状。
附:
比赛规则
1.赛道说明
中心线至两端白色记号线各设定为2m。
2.握绳法以及姿势
(1)第一尽位得量握住靠近两米线外侧的绳子,脚位不能超过两米线;
(2)选手空手,双手掌向上紧握绳子;
(3)绳子必须由躯干与上臂之间通过;
(4)使用防止绳子动摇的支撑法,以及其它方法。
(5)比赛时,必须两脚在膝前伸直,且必须握住绳子。
(6)队员站位顺序由领队自定。
3.比赛开始
(1)「集合」双方队员按领队安排之顺序依次站好。依主裁判指示,由双方领队互相确认准备完毕。双方领队必须明确回答。
(2)「举绳」 (裁判双手向前做水平伸展动作) 口令时,选手双手握住绳子。此时第一位尽量握住靠近白色记号区外侧的绳子。
(3)「拉紧」 (裁判双手掌心向内侧,前上举至头部两侧)口令时,绳子充分伸展或绷紧状态。主裁判指示下一手势之前,选手腿和身体不能乱动,须用力拉着绳子,保持开始准备姿势。
(4)「调整中心线」 (裁判向拉着绳子的队伍,用手做请靠近的动作)此时,领队得随着主裁判的动作指示,将自己队伍快速移动,使中心线与记号能相符合。
(5)「预备」 (裁判发出口令时将保持上举于头上的双手掌心向外) 此时,选手静止不动,保持拉着绳索状态。
(6)「开始」 (裁判举在头上的两手很快的放下来,同时吹哨) 。
4.比赛结束
(1)每一局胜负判定:当中心标志被拉到一方的2m白色线时,即绳子向一方移动2m,比赛结束 (主裁判吹哨,同时两手在头上做几次大交叉的动作),不限制时间,一直到能判断胜负为止。
(2)主裁判可视危险程度,宣判在进行中的比赛中断,并以绳子中心记号区的位置判定胜负。
(3)比赛中,主裁判作出比赛结束手势前,如两队同时倒下或自己认为获胜而站起来等,比赛必须继续进行。
5.其它
比赛中发生有关抗议问题,马上向其比赛的主裁判提出口头申请。
二、歌咏比赛
(一)评比标准
1.歌曲内容思想性强,健康向上,符合时代主旋律;
2.歌唱节奏整齐统一,音准良好;
3.歌声整齐嘹亮,昂扬向上,富有感染力,能在师生中引
起共鸣;
4.遵守纪律,队伍整齐有序;
5.着装整齐,精神饱满,富有朝气。
(二)评比方式
由文体活动评比组组织各学院连队进行现场比赛。
(三)评比名额设置
歌咏比赛共设置8个名额,评选出8个院系。
(四)奖励方式
1.召开军训总结大会,公布评选结果;
2.由军训办公室颁发奖状。
军训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