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事务科

我校完成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

发布时间:2021年12月17日 点击次数:[]
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、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的通知》文件精神要求,我校2020-2021学年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于2021年10月11日开始启动。

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体现了国家、自治区政府对学子的亲切关怀,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,我校历来高度重视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。二级学院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、解读资助政策要求、细化评审流程,成立评审领导小组,学校要求各学院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把工作做细、做实,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国家、自治区政府和学校的温暖;二要强化教育引导,以“精准资助”为抓手,深入学生了解思想诉求和实际困难,做好“扶贫、扶志、扶智”融合工作,加强感恩教育,凸显资助育人功能。

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由二级学院初评,报送学生工作处汇总后,采用专家评委差额盲评的方式推选出候选人。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自治区奖学金、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按照二级学院人数比例核算后进行名额分配,然后由二级学院进行初选,汇总初审名单、公示,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审核,无异议后公示,公示期满上报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。

截至目前,我校已得到国家教育部、自治区教育厅对各项奖助学金的发放批复,正在积极进行各项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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